一部分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业务经营规模出现增加量增速“双高”
2020年至今,北京地区一部分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业务经营规模出現增加量增速“双高”状况,加重了储蓄销售市场的非理性行为市场竞争,为预防该业务造成的各种风险性,6月12日,北京市银保监局公布《关于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规定辖内银行业在2020年底,将总产量操纵在管控现行政策规定的范畴以内,并提升对结构性存款自有资金鉴别,避免某些公司开展高转速对冲套利。
一部分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增加量增速“双高”
做为中小型银行揽储的“摇钱树”,结构性存款在经营规模大幅度澎涨的另外,各种各样乱相也持续出現。北京市银保监局最近在平时管控中发觉结构性存款销售市场出現一些新难题新动态,如,一部分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业务经营规模出現一定反跳,增加量增速“双高”;某些金融机构在设计产品和宣传策划市场销售中仍存有一些不审慎个人行为,如商品置入的衍生产品买卖定向增发股票标准区段过度广泛、商品信息公开和风险防范不及时等。这种个人行为加重了储蓄销售市场的非理性行为市场竞争,并一定水平上促长了某些公司运用肺炎疫情期内低息贷款资金运用选购结构性存款对冲套利的想法。
结构性存款治理一直是管控关心的重中之重。据统计,早在2019年,北京市银保监局就开始了对结构性存款业务的治理幅度,并早于全国性行政规章1个半月。2019年9月北京市银保监局首先颁布《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下称“289号文”),根据不断提升互联网大数据管控,扎扎实实执行精细化管理督查等方法,保证有关金融机构整顿及时。
北京市银保监局表明,“289号文”公布后,北京地区结构性存款经营规模及增速整体上获得一定操纵,“假构造”难题有一定的减轻,业务总体趋向标准。数据信息显示信息,截止2019年底,北京地区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降至9920亿人民币,较“289号文”公布前一月底降低17.4%。截止2020年5月底,北京地区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较今年初和环比增速各自小于全国性12.2和21.3个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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