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道路交通法的个人行为监管不松懈违反规定可不好
行大家注意了!!!
《交通红黑榜》
曝出刚开始啦
违背道路交通法的个人行为
监管不松懈 违反规定可不好
大家将再次
曝出 曝出 曝出
出現这类状况
是大伙儿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心理状态危害
不在意道路交通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要求:
第六十二条非机动车根据街口或是横穿路面,理应走人行道或是过街设备;根据有交通指示灯的人行道,理应依照交通指示灯标示行驶;根据沒有交通指示灯、人行道的街口,或是在沒有过街设备的道路横穿路面,理应在确定安全性后根据。
许多人图一时便捷
不戴头盔骑车上道
对于此事交警队蜀黍提示诸位
有哪些事儿比安全性关键吗?
帽子、保险带
有时能保命
让小孩子立在电瓶车脚踏板上
许多父母让小孩子立在前边的踏脚板上
认为“让小孩立在前边,
看的到小孩,安心。”
但客观事实确是小孩子立在踏脚板不但
会减少家长控制电瓶车的协调能力
还非常容易影响父母视野进而引起安全事故
并且,一旦产生追尾事故或变向
小孩子身后室内空间大、欠缺维护
很容易甩出来
并且碰到风险最先受到损伤的便是小孩子
请父母一定搞好催促,搞好楷模
不必由于图一时便捷,而视安全性于不管不顾
骑摩托车带小孩子
是一项风险的“探险”
家用电动车带小孩子
一定要有儿童安全座椅!
此外
16周岁以上下列严禁骑车
禁止骑自行车带人
车篮严禁载客
大爷走人行横道或非机动车不太好吗?
干啥去探险?
风险,还不好看
过街要走人行横道
斜穿大马路踩踏草地切忌
欢欢喜喜外出去
健康平安才最好是
文明交通从今天起
让我们的家乡青铜峡
越来越更好看!
大家真心诚意期待每一个人
全是文明交通的
践行者、宣传者和倡导者
请大伙儿主动保证文明行为驾驶
文明行为泊车、文明乘车、文明交通
让我们一起勤奋
相互建立一个
安全性、通畅、井然有序的交通出行自然环境
创城,唤起了一座城市
也溫暖了一座城市
建立全国性卫生城市
是任何人的相互愿望
也是大家每一个人责无旁贷的义务
以便相互构建舒服和睦的社会发展气氛
每一个人都应尽一份力
建立卫生城市彼此全是“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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