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公布2020年第一批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日前,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一批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两家企业被罚14万元。
福州市正一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大”商标饮用纯净水产品,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5日、8日,规格为17升/桶,存在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问题。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罚款6万元。
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的金联豆、开花豆、开花蚕豆等蚕豆制品,存在酸价不合格等问题。金联豆生产日期为2019年6月19日、2019年9月1日(钠项目不符合营养标签通则),开花豆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21日、2019年8月13日,开花蚕豆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15日。处罚决定:没收违法产品74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2335元,罚款8万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热线电话12315投诉。
(来源: 福州晚报 )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社融媒体中心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文由搜财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搜财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QQ 841991949,并注明出处:https://www.ncrw.com.cn/news/shehui/36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