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法院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自争创省级卫生单位活动开展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台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第33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及有关控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级卫生单位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无吸烟机关(单位)标准要求,继续开展无吸烟机关、无吸烟单位巩固提升活动,加强在审判区和办公区严格管控吸烟工作,不断加强控烟工作的管理,强化控烟组织建设、制度执行、标识张贴、吸烟区设置等内容,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来源: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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