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儿童权益代表人潘晓菁出席庭审发表意见“受命”后的四个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两高报告中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成为着墨关切点。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如何为未成年人拂去头上的阴霾,再次成为社会聚焦的热点。
上海法院一直勇于探索和创新。早在2017年,就在全国首创了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保障儿童权益最大化。
转眼,该项制度的试水已两年有余,目前进展如何?取得了何种实效?又遇到了哪些障碍?记者近日走进多家基层法院,对话参与者与专家发现:缺乏制度支撑及运行机制标准,导致普适性存难,成为横亘在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运行中的最大难题。
回访
首案中的儿童怎么样了?
“目前,我们区妇联都会定时定期地去孩子家里回访。就我们了解下来,每周六,沈华(化名)会将孩子送到李明(化名)家中,由李明照顾孩子。双方交接的还是十分顺畅的。”作为上海首个儿童权益代表人、普陀区妇联家儿权益部部长潘晓菁告诉记者,普陀区妇联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于控制女儿病情的只有一款药,且只在北京的一家医院有卖,目前,每半年李明还会特意到北京去为女儿配药。”
2012年10月27日,李明与沈华登记结婚。2017年,双方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谁来抚养患有遗传代谢疾病的女儿李明敏(化名)”这一问题,成为李明与沈华离婚的最大“拦路虎”。考虑到李明敏不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直接向法院表达诉求,加之其又患有遗传代谢疾病,更无法为自己发声。2017年11月,普陀法院率先在全国首次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机制,由熟悉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社会力量作为儿童权益代表人,代表未成年人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直接参与诉讼,站在儿童的角度表达诉求,争取权益。
儿童权益代表人潘晓菁出席庭审发表意见
“受命”后的四个月时间里,潘晓菁马不停蹄地走访了李明、沈华的单位、所在居委会及李明敏就医的医院等地方,准确地了解到了李明敏目前不能翻身、不会说话等情况;收集了与居委会的谈话记录、医院证明、孩子目前状况的视频录像等证据。最终,在法庭上,潘晓菁为不能说话的李明敏,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该案也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以调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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