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
6月1日起,《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不仅明令禁止食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还规定北京全域全年禁猎野生动物。当天,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将经过救护康复的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放归自然。图为工作人员放飞夜鹭。
本报记者贺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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