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社会 >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

6月1日起,《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不仅明令禁止食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还规定北京全域全年禁猎野生动物。当天,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将经过救护康复的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放归自然。图为工作人员放飞夜鹭。

本报记者贺勇摄

本文由搜财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搜财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QQ 841991949,并注明出处:https://www.ncrw.com.cn/news/shehui/49870.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8069218786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