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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园开展“爱鸟护鸟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宣传仪式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增强全社会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长春公园积极响应号召,按照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举办落实《决定》宣传仪式活动的布署安排,于5月29日上午在公园南门同步开展了分会场落实《决定》的宣传仪式。

活动前,工作人员在园区内显著位置悬挂“让清脆的鸟鸣唤醒多姿多彩的世界”等条幅15个。当天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对入园的广大市民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教,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同时,还为广大市民朋友发放了标有“爱鸟护鸟 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标语的口罩与扑克牌,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途径方法,不断提高人类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

此次宣传活动效果立竿见影,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就在活动结束不久,长春公园园务工人在岩石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大鸟,这只鸟颈短喙细长,腹部浅灰,头顶和背部呈深灰色,且具有金属光泽,十分漂亮,却十分罕见。园务工人不确定该鸟是否为国家保护鸟类,同时还担心鸟儿生命垂危,便小心翼翼搂在怀中,急匆匆送到长春公园客服中心求助。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见鸟低垂着脑袋不太乐观,连忙小心翼翼的接过鸟儿,把它放进屋内安静处,避免受到惊吓,并掰开鸟的长喙,给它喂了点水。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经多方打听,终于与吉林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了联系并阐述了受伤鸟儿的相关情况。中午时分,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长春公园客服中心对受伤鸟儿进行了鉴定确认,鉴定确认结果为:该鸟名为夜鹭,是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同时现场并对鸟儿进行了初步诊断,确认为翅膀受伤,需将其带回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检查与专业救护。临行前,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公园爱护、珍惜野生动物的做法表示十分感谢与肯定。

同在蓝天下,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人有责。我园将继续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长春公园开展“爱鸟护鸟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宣传仪式

工作人员开展宣传

长春公园开展“爱鸟护鸟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宣传仪式

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给夜鹭喂水

长春公园开展“爱鸟护鸟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宣传仪式

客服中心与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联系

长春公园开展“爱鸟护鸟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宣传仪式

市民游客排队领取宣传物品

长春公园开展“爱鸟护鸟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宣传仪式

在园区显著位置悬挂条幅

来源丨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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