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展结束后40幅画作遗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月1日下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画展结束后40幅画作遗失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宋先生诉称,他是故宫紫禁城书画艺术协会会员、知名画家,尤以画鱼见长,号称“中国鱼王”。2012年,被告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组织、举办一个书画艺术展,经被告李女士介绍,2012年2月28日,原告宋先生在北京将他所绘的“金龙腾飞”等40幅鲤鱼绘画作品交给被告李女士进行装裱,随后李女士将全部画作交给被告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加了该公司组织承办的香港画展。2012年4月20日至23日,该画展在香港如期举行,原告宋先生的40幅画作在艺术展上成功展出。该画展结束后,二被告一直没有归还全部画作,后来原告宋先生才知道画作已全部遗失,原告宋先生与被告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催讨,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文由搜财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搜财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QQ 841991949,并注明出处:https://www.ncrw.com.cn/news/shehui/56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