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一女子在车管所办理业务时殴打两名女子
绥德县公安局借助互联网公众平台,创新办案手段,及时查办一起殴打他人案件。
5月25日9时许,康女士在绥德县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时,因为不让两名女子插队,被这两名“蛮横”女子殴打。康女士报警后,辛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不料到达现场时这两名女子已经悄悄离去。民警立即调取附近监控视频,由于设备原因,监控画面模糊,一时无法确定两名女子身份。
5月28日,民警通过“绥德公安”公众号发布协查通报,同时公布监控视频片段,呼吁视频中两名违法行为人看到协查通报后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积极转发和监督。
违法行为人马某、刘某某看到“绥德公安”公众号发布的协查通报后,于6月1日来到辛店派出所主动说明情况,二人对5月25日当天在车管所办理业务期间对康某进行殴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马某与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绥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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