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实施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规定
自6月1日起,我省正式开始实施《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在室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室内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等公共密闭空间内随地吐痰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自打6月1日,《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多家单位走上街头,对规定内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记者跟随龙潭派出所的民警和杏花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杏花岭区的宣传点——龙潭公园大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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