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一公司招商主管私吞公司商铺租金75万余元
仿冒公司图章,出具收条,再以诸多原因提早向租赁户收取租金……江津一公司招商合作负责人以那样的方法总计侵吞公司铺面租金75余万元。此前,万州区派出所历经历经一年多的侦察,取得成功破获骆某职务侵占案,将骆某缉拿归案。
2018年7月,区派出所经侦大队收到一公司工作员警报,称公司的招商合作负责人骆某擅自收取公司铺面的租金,沒有上缴公司,额度有近100万。
收到警报后,经侦大队马上机构警务人员进行初核。民警到该公司调取近些年店铺租赁状况,逐一开展整理、调查取证。另外,赶到铺面所在城市逐一开展了解调研,调取转款凭据和缴费纪录。
在现场信息调查,调取凭据的全过程中,民警从铺面手上发觉了非该公司出具的收条和图章。经评定,该图章系仿冒。从而,进一步确认骆某的刑事犯罪。随后,民警依规将骆某口头传唤至公安部门接受调查。
接下去,民警又在该公司调取了五年至今的会计记账凭证,并到金融机构调取该公司的银行流水账单和交易明细,明确公司近些年的租金应收款额度。另外,民警调取骆某的资产出入状况,依次走访调查了22家骆某将会会开户的金融机构。随后,民警又赶来腾讯总部和阿里巴巴网总公司调取了骆某的网络交易方式和有关交易明细。在大概大半年的证据调查全过程中,民警共调取纸版买卖水流过千页,电子器件交易明细上百万条。
然后,民警又花很多時间对这种调回去的直接证据开展一一核对和整理。根据财务审计,民警发觉骆某擅自收取的租金额度为75余万元,均未上缴公司。
在很多直接证据眼前,骆某属实交待了自身仿冒公司图章,出具收条,以诸多原因提早向公司铺面租赁户收取租金用以消费和赌钱的犯罪行为。
据审理案件民警详细介绍,骆某个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之要求,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现阶段,案子已经进一步申请办理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新闻记者 郭发祥 报道员 周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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