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
新华通讯社上海市5月23号来电(新闻记者何欣荣)做为长三角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全新成效之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行)》前不久宣布公布,完成了产业项目准入规范的跨地区域统一。
跨过沪苏浙的长三角绿色生态翠绿色一体化发展趋势示范园区,自2019年11月挂牌上市至今,已经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在其中,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园区优先起动区的范畴包含上海青浦区金泽镇和朱家角镇,江苏苏州吴江区黎里镇,浙江嘉善县西塘镇和姚庄镇。
依据准入规范,优先起动区新引入及盘活存量商业用地引入的工业生产项目、产品研发总公司项目,将重中之重聚焦点“四个层面”:一是产业契合度。对國家和沪苏浙等地市政府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文件目录及有关现行政策确立的限定类、取代类加工工艺、武器装备、商品和项目,一律严苛准入严禁在建改建。
二是自然环境好感度。新入产业项目应合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保护红杠、生态环境道德底线、資源运用发布和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明细)的监管规定和地区核心绿色生态作用,实行已公布的國家、沪苏浙制造行业及特殊地区最严苛的环境保护环保标准,耗能、耗水量指标值做到制造行业领先地位。
三是自主创新浓度值。准入规范明确指出科研人员占有率(从业产品研发和有关技术革新主题活动的科研人员占员工数量的占比不低于10%)、研发投入抗压强度(本年度科学研究开发设计花费占销售额总金额的占比不低于3%)、专利权有着性等因素指标值。
四是经济发展相对密度。如工业土地产业项目固资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余元/亩,达产产出率抗压强度不低于1000万余元/亩/年,税款抗压强度不低于100万余元/亩/年。针对填补空缺和健全产业链的重特大创新能力、功能性项目,能够采用“一事一议”。
长三角绿色生态翠绿色一体化发展趋势示范园区执委会表明,准入规范的颁布,意味着在优先起动区域内“一个规范管准入”,完成了跨省部级行政区实行统一的产业项目准入规范,突显了“一体化”。
1 【编写: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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