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进口关税税则委员会:我国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换文状
南充人网6月18号来电 据商务部网站信息,国务院办公厅进口关税税则委员会16日发布消息称,依照在我国给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资本主义国家97%税目商品零关税工资待遇的服务承诺,依据在我国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换文状况,自2020年7月1日起,对原产地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97%税目商品,税率为零的优惠征收率。
97%税目商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税委会公示〔2019〕9号)优惠征收率栏中标识为“受惠国LD”的5161个税目,“受惠国1LD1”的2911个税目,及其“受惠国2LD2”的184个税目,总共8256个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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