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检察院举办听证会
5月14日早上,监利县检察院举办听证会,对邹某甲申请办理立案监督一案开展公布核查。
2020年4月,申诉人邹某甲控诉邹某乙因涉嫌伪造证据罪、诈骗罪、拒不履行人民检察院裁定、判决罪,向监利县检察院投诉立案监督。历经核查,监利县检察院觉得,邹某乙的个人行为不构罪,此案的本质是邹某乙沒有执行人民检察院的起效裁定,邹某甲已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现阶段已经实行全过程中。因而,告之邹某甲应向人民检察院体现,申请办理增加实行幅度。邹某甲不服气,再次投诉。以便让申诉人感受到公平公正、公平、公布,监利县检察院决策邀约了省人大代表朱小燕子、市人大代表刘勇和人民监督员黄孝斌、季国平、田声传构成评议联合会,开展公布核查。
听证会上,申诉人邹某甲向评议联合会阐述案子客观事实,论述了投诉恳求、法律规定和原因。评议委员会先后讲话论述评议建议,分别填好评议建议表。历经公布核查,评议联合会一致觉得邹某乙的个人行为不构罪,投诉原因不可以创立。听证会后,申诉人表明认可检察系统举办听证会的听证会結果。
公布听证会最能体现检察系统坚决贯彻“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保证了“公平公正、公平、公布”,有益于提升稽查清晰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为解决主要矛盾、推动社会稳定具有了非常好的功效。
供稿 | 欧阳康
编写 | 邓池源、范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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