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蓬溪实验中学3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
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让未成年人更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5月28日上午,蓬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邀请蓬溪实验中学30余名师生代表走进法庭,参加了刘某某贩卖毒品案的庭审观摩,让同学们身临其境学法治,用实例给同学们上一堂生动的“禁毒”主题法治教育课。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以案释法,以法析案,紧紧围绕刘某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出示了大量证据,在发表公诉意见阶段公诉人对刘某某的犯罪行为进行深刻揭露和严辞控诉,同时阐述了毒品对人、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对在场的未成年人进行了禁毒教育,并要求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要自觉抵制毒品,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与吸毒、贩毒等不法行为作斗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通过庭审,被告人刘某某深刻反省,主动忏悔,自愿认罪认罚。她以自身犯罪经历,告诫所有同学毒品是一条不归路,要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远离毒品。劝告所有同学珍惜在校学习机会,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蓬溪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庭审结束后,学生及老师纷纷表示,这次活动非常有意义,他们第一次参与庭审活动,学到了法律知识,认识到毒品犯罪的危害性,提高了禁毒意识,通过庭审他们还直观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法庭的庄重,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法律和学校的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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