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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检察院通报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

集安检察院通报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

6月1日,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具体落实情况、主要工作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集安检察院通报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颁布实施以来,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共计242件28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70.3%;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的律师见证率达到100%;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8%。全部核心数据均达到了高检院规定的标准。

集安检察院通报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

集安检察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制定《集安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积极做好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在确凿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认罪伏法,自愿认罪认罚。充分保障被害方的合法利益,听取被害人意见,积极促成双方和解、谅解。积极主动与辩护律师、值班律师进行沟通协商,维护好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群众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的公开听证和庭审,征求与会人员意见,推进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普通刑事案件,实行专人负责集中办理制度,通过对同类案件的集中审理,检察机关的精准量刑,让多名被告人之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进行对比和感知,极大的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托案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确定量刑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等数据采取月报的形式定期进行通报,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为常规办案模式,在内心真正肩负起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责任。

集安检察院通报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

在记者提问环节,来自集安市广播电视台的媒体记者,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具有什么意义、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是怎么发挥主导作用的等方面提出问题,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平、第一检察部主任霍长波分别作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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