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扬子晚报网6月3日讯(通讯员陈宇张润泽记者高峰)6月1日中午1时许,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八集乡六塘河桥附近设卡查处酒驾。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民警设卡的卡口前突然转向调头,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临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可该车不但没有靠边停车,反而左转沿六塘河河堤由西向东加速逃离。
胡某酒后驾驶被民警查获。
民警立即驾驶警车,拉响警报,采取了紧跟战术,同时呼叫增援警力。行驶约2公里后,因六塘河河堤路况不好,行驶困难,驾驶员随即停车,打开车门弃车逃跑。民警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仅用了不到10秒,就将驾驶员抓住。
由于驾驶员还想跑路,民警将其控制在警车内,并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9ml/100ml,涉嫌饮酒驾驶。经查,驾驶员胡某持A2型驾驶证,当天中午其父亲过生日,胡某中午在老家喝酒为父亲庆生,据其称只喝了约一瓶啤酒,喝完酒后,准备开车出去办事,没想到刚到六塘河桥,就看到有交警在前方查酒驾,想到自己中午刚喝了酒,唯恐被交警查到酒驾,心虚的他一心只想“逃”。
警方将对其作出驾驶证暂扣9个月、扣12分的处罚,并罚款1000元,暂扣车辆。
泗阳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即使喝再少的酒,对驾驶也是有影响的,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很清醒,能开车。亲朋好友聚餐一定要注意适量饮酒,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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