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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副校长被“围猎”通过妻子之手受贿

正义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胡玉菡)记者从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了解到,6月2日,西安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安交大)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汉荣(副厅级)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尘埃落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高校副校长被“围猎”通过妻子之手受贿

2019年11月25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西安交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汉荣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图片来源于陕西高院

2019年11月25日,张汉荣被宝鸡市检察院指控受贿人民币1054.5万元、美元17.5万元以及价值4.3万元的钻石一颗,违规减免合作方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人民币3877.2079万元。2019年12月17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不构成受贿”“这是人情往来”“这是合法分红”……张汉荣被讯问时多次辩驳,最终服法。2日,宝鸡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闫莉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数次交锋过程。

高校副校长被“围猎” 通过妻子之手受贿

2007年9月,张汉荣就任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此后,历任西安交大校长助理、副校长等职位,职位发生数次变动升迁,但始终掌握着学校的基建开发工作“命脉”。当时,学校的基建项目较多,多家建筑公司都“眼红”,想要从张汉荣处拿到这块“肥肉”。

在建筑公司的长时间“围猎”下,张汉荣开始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或其公司谋取利益。最初,他收受了一些礼节性的礼品,价值不高数额不大,后来就通过他人之手收取较为贵重的物品和钱财。

张汉荣的妻子付某就曾经“导演”了一出戏。2012年下半年,付某提出想与朋友何某承包某科技园装修项目。在该装修项目中标单位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张汉荣以照顾当地领导关系为借口,要求西安交大资产公司总裁助理金某协调将该装修项目交由何某具体实施,何某以协议承包的方式从原中标单位取得该装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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