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游埠村党支部书记汪耀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至2019年4月,兰溪市游埠镇游埠村通过村下属企业游埠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村农贸市场)向村两委成员违规发放津补贴25.9万元。2019年12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任游埠村党支部书记汪耀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游埠村监会主任陈松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是兰溪市行政村规模调整之年。某天,游埠村开村两委会,有人提出:近期开展合村并账,工作量陡然增多,村里能不能发点补贴“犒劳”大家。“这个主意好!”汪耀祥非常赞同,陈松松也没有表示反对。
接下来,汪耀祥就瞄准了村下属企业游埠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村农贸市场)账上的大额存款。2016年,通过该公司,向村两委成员发放津补贴6.7万元。
尝到甜头的村干部都觉得村书记非常体恤下属,说发补贴就发补贴,也觉得这种行为不违纪,是大家的“辛苦费”。口子越开越大,之后几年,该村共发放值班、通讯等各类津补贴25.9万元,其中汪耀祥领取4.8万元,陈松松领取4.7万元。
2019年11月,汪耀祥、陈松松分别退出违纪所得2.5万元、2万元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并书面承诺按期清退余款。2019年12月,汪耀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松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汪耀祥:作为党支部书记,对违规发放这些补贴是要负主要责任的,我也进行了深刻地反省。第一是缺少学习,思想上没有认识到发补贴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在组织上要求越来越严的时候,我在思想上没有跟上。第二是没有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存在侥幸心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陈松松:作为村监会主任,我对违规发放这些补贴没有履行好监督职责,深刻地反省了自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规定按职责做好工作。
执纪者说
给村两委违规发放补贴,看似是一种提高村干部的积极性、凝聚力的手段,实则触犯了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勿被“违规利益”蒙蔽了双眼,要更多地思考如何干事创业、以德服众,而非谋取私利、以“利”服众。
来源: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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