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改名“四川省维护消费者权利联合会消费维权工作站”
为融入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中,提升多元化共治消费维权服务体系,四川省消委会决策将原“四川省维护消费者权利联合会消費纠纷调解服务点”统一改名为“四川省维护消费者权利联合会消费维权工作站”。
据悉,消费维权工作站是四川省消委借助产业协会、企业设立,对行业产品和服务项目开展社会监督并进行消费维权的工作站点,是经营人积极担负消费维权监督责任的主要表现。
依据四川省消委会新制订的《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管理办法》,维权站关键职责是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消費主题教育、消費纠纷案件调解、培训工作等工作中,由产业协会或公司自我约束,由四川省消委会开展业务流程具体指导。维权站推行完全免费服务性服务项目,不可扣除顾客和经营人一切花费。没经四川省消委会容许,维权工作站不可对外开放公布发布见解。以维权站为名举办活动的,需经四川省消委会准许愿意。
四川省消委会表明,热烈欢迎大量的公司和产业协会积极申请办理变成四川省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站,尽快维护保养众多顾客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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