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欠款117万余元一次性支付给原告
诉前调解询问笔录
前不久,安义县人民检察院万埠法院根据诉前调解,取得成功解决了一起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将欠款117万余元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彼此纠纷案件从此处理。
2020年4月16日,江西省某置业公司赶到万埠法院提到起诉,规定消除与被告南昌市某门窗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赔付原告合同违约金47万余元及房子占用费、律师代理费等。该庭接到原告提起诉讼原材料后,起动诉前调解方式,快速与被告企业建立联系,掌握到彼此在2018年6月签署了二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将坐落于安义县工业区工业厂房两幢售卖给被告,房子总合同款240多万元,被告在支付了首付后,承诺尾款117万余元通过银行住房贷款的方法交给原告。以后,因被告缘故,申请贷款未得到 金融机构审核,房子尾款一直无法支付。又因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危害,被告没法短期内内向型原告支付这般高额欠款,被告知道早已毁约,但期待再次合同履行,订购合同项下的房地产,遂向审判长申请办理调处,恳求原告给与一定的容时容差筹集资产。一个多月来,审理案件审判长数次与原、被告沟通交流、提法释理,为原告解读被告的困难,获得了原告的原谅,为被告争得了容时容差,另外催促被告赶紧执行。最后,被告于5月15日将欠款117万余元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彼此也依次赶到法院签定诉前调解询问笔录。到此,此案圆满调结,获得了被告方一致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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