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限制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5月7号来电 (新闻记者 魏晞)中央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7日公布,撤销海外机构投资者信用额度限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进一步对外开放。
当日公布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确立,撤销合格海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RMB合格海外机构投资者(RQFII)地区证券投资信用额度管理方法规定,对合格投资者跨境电商资产汇进出和换取推行备案管理方法。
另外,执行外币存款一体化管理方法,容许合格投资者独立挑选汇到资产货币和机会。大幅度简单化合格投资者地区证券投资盈利汇出办理手续;撤销托管人总数限定,容许单家合格投资者授权委托好几家地区托管人,并执行主汇报人规章制度。
中央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注重,要健全合格投资者地区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项目投资风险管控规定,提升事中过后管控。
对于这一新规的关键点,中央银行进一步解释称,针对原仅有着QFII或RQFII资质的合格投资者,默认设置原QFII托管人或原RQFII主汇报人主导汇报人,不用再次申请办理备案。除此之外,合格投资者应在每一个当然月月初5个工作日之内,依据其上月底地区证券投资相匹配的RMB财产的全新经营规模,调节其外汇交易衍生产品交易头寸。(完) 【编写: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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