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检察父亲去世多年没有办理相关死亡手续,如果是你,会怎样?
来源:建德检察
父亲去世多年没有办理相关死亡手续,银行卡里的养老金依然按时发放,如果是你,会怎样?取出来花掉?
打住!任何以为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都是会付出代价的
不是你的,终归还是要还回去的
如果情况严重,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这是我凑齐的钱,现在还回来,交给你们。”5月28日下午,在人力社保局,阿叶(化名)拿着几张银行卡对工作人员说。
至此,在建德市检察院的努力下,成功追回违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33万余元。
阿叶的父亲叶某(化名)于2004年12月因病去世,因当时未及时办理死亡相关手续,也没有领取丧葬费,2005年1月至2017年8月,建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按月对叶某核发基本养老金。阿叶和阿叶的母亲在叶某去世后,仍继续支取叶某的养老金长达10余年。
获取案件线索后,建德市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取了叶某的身份信息材料、殡葬收费专用票据、活期存折明细清单、其亲属的笔录、多发养老保险待遇明细等证据,并派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核实了养老金核发条件、停发流程、死亡信息采集等,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于2020年1月8日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市人力社保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该案基本养老金。
市人力社保局收悉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核实了叶某的退休信息、死亡信息,梳理违规核发金额明细,多次向叶某亲属追讨违规核发部分基本养老保险金,并对类案情况开展深入排查,实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提高思想认识。检察人员对案件进展及时跟踪,从法律层面积极向叶某亲属释法说理。2020年5月28日,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叶某亲属退出了冒领的基本养老金。
为进一步规范建德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秩序,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1月16日,在建德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建德市检察院牵头与纪委监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开展“护社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整治社保基金在使用和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社保基金运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那么如果盗取社保基金,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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