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亲职教育真正走入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
强制亲职教育真正走入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始于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为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设“亲职教育”课堂。此后,多省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探索。这一理论的核心主张是,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好孩子,国家有权力,也有责任对父母的监护权进行干预。
重拾爱你的方式
盛敏在孩子们中间庞瑞和/摄影
4月27日上午,江苏省张家港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徐彩萍来到办公楼下,等待三位特殊的“学生”。
9点不到,一家三口骑着电动车赶到,42岁的父亲成丰(化名)和妻子一起与徐彩萍打了个招呼。身后那个高高的男孩叫成然(化名)。
这是徐彩萍和他们的第二次见面。
失职的父母
2019年4月19日,成然在15岁的韩某授意下,和两个同伙殴打、非法拘禁一名14岁少女,涉嫌非法拘禁罪。今年3月23日,案件移送至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是一起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成然和同伙被抓后,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成然的父母还赔偿了被害人家属2万元。但通过卷宗材料和讯问,有一个细节让承办检察官陈俊印象深刻——在成然和同伙非法拘禁被害人的近50个小时里,其父母居然一直没有联系过成然。
这50个小时是周五傍晚到周日晚上,不满17岁的孩子一直没有回家,父母却不闻不问,这是怎样的家庭?
4月23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对17岁的成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一年。同时责令成丰夫妇接受为期一年的“强制亲职教育”,并向张家港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发出《亲职教育辅导委托函》。
亲职教育为西方诸国三十年代所倡导,这种教育在德国称为“双亲教育”,俄罗斯称之为“家长教育”,我国台湾学者译为“亲职教育”,其含义为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而强制亲职教育是指国家强制要求涉罪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其目的不仅仅在于提升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更在于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其监护教育职责。如果家长自身不能尽到照顾子女的责任,亲子关系单纯用爱已经无法维系时,用法律手段采取强制亲职教育的方式是一种帮助家长履行责任的有效手段。家长如果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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