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调解校园欺凌事件
近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原、被告双方均为年仅13、14岁的青少年,本该是花一般的年纪,在校园挥洒青春、快乐成长,为何却演变成了校园暴力事件?
2019年4月9日下午,在桂林市七星区某中学就读的女同学小娟(化名)刚走出校门就被四名女生带到校外的宾馆进行轮番辱骂、殴打,期间还被脱光衣物、拍摄了羞辱、殴打的视频。事后,小娟深受刺激自杀未遂,后经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家属带其辗转多地进行治疗,迄今仍在家疗养,无法就学。
事发近一年,四被告仍未向受害者道歉及赔偿,被告的行为给小娟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后果。今年5月9日,小娟的家长将四名被告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向小娟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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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本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案件, 原、被告双方均未年仅13、14岁的青少年,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很可能给原、被告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对今后的生活、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于是办案法官进行了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5月29日,原、被告的监护人及委托代理人一同来到法院,法官从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等角度出发剖析案情,最终四被告取得了原告的谅解,原、被告对赔礼道歉、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四被告向原告当面道歉,并当庭给付原告各项损失费共计21500元。
办案法官表示,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对涉及未成年的案件,不仅仅是惩戒,更重要的还有教育和引导。如果遭遇校园欺凌,应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寻求帮助,要及时和老师、家长、警察联系,事发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via: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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