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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1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案

江津区有个全市首创的“特殊法庭”, 在看守所内部开庭,并且还成功开启了第一场庭审。近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在看守所内,公开开庭审理了21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案。

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1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案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与诉讼参与人完全物理隔离,同时视觉、听觉均不受任何影响。经过首次开庭实践,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庭审要求,也能保障审理效果。“特殊法庭”为何成立,又是如何成立的?

团伙案件庭审后,单独关押成棘手问题

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1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案

看守所作为公安监所,既要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又要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5月,江津区看守所所长龚南璧在梳理所内工作时发现一起非法拘禁案,即将在5月中下旬进入审判程序,涉及了在所内羁押的被告人21名。“按照相关规定,疫情期间,被告人出所参加庭审回所后一律需要单独关押。可是,看守所硬件条件有限,没有足够的监室实施对21人的单独关押。并且,后续还有数起涉及多人的团伙案件要开庭审理,隔离关押问题,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龚南璧表示。

疫情期间,看守所除了要确保监所安全、协助配合诉讼活动,更要坚决将疫情拦截于高墙之外。那应该如何解决眼前这个棘手问题?龚南璧前思后想,站在家属会见室,看着中间的玻璃墙,突然灵机一动。“玻璃墙既能清晰看到彼此,又可以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这不正适合当前的开庭需要吗?”

“特殊法庭”落成,并成功审理一起团伙案件

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1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案

龚南璧在对看守所各个功能分区再次进行考量后,想出了在看守所内部开庭的方法,来解当前“燃眉之急”。“我立即向江津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此事,得到了负责人的支持和肯定。随后,区看守所又联系上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多次沟通,并协调取得了区法院主要领导的同意,双方就此事达成了共识。”龚南璧说。

5月中旬开始,双方就此事派出了技术人员对家属会见室进行重新改造。购置了桌椅,安装了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并布置庭审室内必需设备。十余天后,一个“五脏俱全”的“特殊法庭”便在家属会见室落成。落成后,“特殊法庭”在5月底开启了第一场庭审。

“此次公开庭审了21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案,被告人依次从监区通道直接进入会见内室,法院、检察院、律师、人民陪审员共41人从办公区外角进入会见外室参加诉讼,被告人与诉讼参与人完全物理隔离,同时视觉、听觉均不受任何影响。经过首次开庭实践,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庭审要求,且能保障审理效果。”龚南璧告诉记者。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法院审理人员较多的团伙案件被告人,与公安监所相关规定的矛盾难以两全。但江津区看守所设立的‘特殊法庭’,为当前形势下各地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探索与经验,属于全国领先、重庆首创,为审判和关押带来便利。”江津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范圣卿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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