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法院猴桥法庭法官“上门服务”
接到法院通知,是否可以置之不理?选择逃避面对,是否就能解决问题?近日,由于当事人“拒绝到庭”,腾冲法院猴桥法庭的法官们“上门服务”,现场为家住猴桥镇永兴村的康某某和段某某进行调解,妥善化解了纠纷。
4月27日,腾冲法院猴桥法庭受理了原告康某某诉被告段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之后,法官电话联系段某某,通知其于次日中午12点到法庭领取诉状及相关材料,并就此案进行调解,段某某同意后,干警随即通知了原告及其代理人。
4月28日上午11点30分,原告康某某提前来到法庭。然而,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12点15分,仍然没有看到被告的身影。干警拨通段某某的电话向其询问,电话中,段某某说道:“我不来了,来了我也不会说,我也不同意离婚。”几经劝说下,段某某还不耐烦的将电话直接挂断。法院工作岂能视如儿戏?面对此情况,法庭干警立即驱车前往段某某家中,在找到段某某后,法官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将相关材料送达到其手上。
面对法官的批评,段某某承认了错误:“主要是我不太会说话,去了法庭也不知道要说啥。”而对于妻子提出的离婚要求,段某某表示,自己与妻子并没有很大的矛盾,且由于孩子还在上学,自己不同意离婚。对此,法官告诉他:“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只有自己坦然面对,法官才能清楚的知道事情的真相,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段某某放弃了抵触,表示愿意进行调解。由于当天恰逢下雨,法官决定就地调解,将原、被告邀约到当地村委会进行协商。在法官的悉心疏导下,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完毕,这场本来“拒绝到庭”的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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