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
性侵、霸凌、受伤
......
无论什么情况下
我们都不希望孩子
受到任何伤害
因此
六一国际儿童节
海淀法院为所有的孩子和家长
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
希望孩子们将法治信仰
植根于心中
在法律阳光的守护下
健康快乐成长
01
小树林里藏危险
点点是一名15岁的初三女生,一天和朋友商量到学校附近的一处小树林写作业。放学后,点点先到了约定地点,便坐在小树林里的椅子上看书。
突然,一醉酒男子摇摇晃晃走了过来,色眯眯地瞧着她,吓得点点收拾好课本赶紧走开。这名男子追了上去,把点点强行拖拽到隐蔽处,开始脱掉点点裤子,意图不轨。点点非常害怕,哭着求饶,该男子见状就放弃了,但用手机拍了点点的照片,威胁她不要报警。点点佯装答应并趁机逃走,到了大路上赶紧打电话告知家人,家人迅速赶到并报了警。最终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中的男子使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该男子在强奸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故依法减轻处罚;但该男子强奸未成年人,应当从严惩治。最终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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