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查获7辆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货运车辆
“飓风行动”以来,丹阳交警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和重点道路,严管严查超限超载货车,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近期,共查获7辆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货运车辆,现将7辆违法车辆曝光如下:
货车违法曝光
武某刚,驾驶证号3412031974**,驾驶渣土车车辆牌号皖KD***2,所属运输公司仲民运输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16时10分在界司线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该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管某军,驾驶证号3211811976**,驾驶渣土车车辆牌号苏L7***8,所属运输公司龙坤运输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14时57分在312国道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该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邹某林,驾驶证号3211191962**,驾驶渣土车车辆牌号苏LG***9,所属运输公司龙坤运输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14时56分在312国道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该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曹某,驾驶证号5103211987**,于2020年5月10日21时40分,在312国道-238公里300米实施驾驶赣C6***5号重型自卸货车,超载100%。
刘某国,驾驶证号3211191971**,于2020年4月9日10时5分,在丹横线振兴路路口实施驾驶苏K6***9号重型罐式货车,超载100%。
徐某国,驾驶证号3213221986**,于2020年4月14日12时4分,在新司线-26公里实施驾驶皖M6***6号重型自卸货车,超载100%。
吕某民,驾驶证号3211831985**,于2020年4月20日14时10分,在122省道-61公里650米实施驾驶苏AV***0号重型自卸货车,超载10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记6分;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10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记6分;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记6分。
说一千,道一万,
蜀黍的目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让违法大货车、渣土车无处可逃。
初衷也只有一个,
那就是让每一位忙于生计的大货驾驶人,
都能平安回家。
To 大型货车管理人员:
希望你们能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严格管理、恪尽职守。用自己的辛苦付出换取人民群众的平安出行。
To 大型货车驾驶人员:
希望每一名驾驶人能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野蛮驾驶,共同创造安全、通畅、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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