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娄烦县开展《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志愿服务宣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在6月1日起施行。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最新了解新规,营造人人讲卫生,健康你我他的良好公共环境。5月31日上午,太原市娄烦县委宣传部组织县卫健局、县教科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园林局及志愿者在县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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