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健康 >

农业农村部:没有将狗列入“可食用”畜禽的范围

农业农村部:没有将狗列入“可食用”畜禽的范围

农业农村部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就此明确了“可食用”畜禽的范围。在《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狗是否列入《目录》”引起社会关注和热议,此次公开的《目录》并未将狗列入其中。(5月29日中国新闻网)

没有将狗列入“可食用”畜禽的范围,这样的做法值得称道。此前的3月31日,深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猫狗等宠物被禁止食用,深圳由此成为内地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深圳相关负责人表示,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如今农业农村部最终没有将狗列入“可食用”畜禽的范围,无疑是一次全国层面的破冰。

据说,狗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因而在我国,吃狗肉这种民间饮食习俗根深蒂固,至今在一些地方,仍有“吃了夏至狗,西风绕道走”的说法,意思是在夏至这天吃了狗肉,就能抵抗邪风恶雨入侵。然而在长期相处中,人类逐渐认识到:狗狗们忠诚机灵,善解人意,温顺可爱,是人类最忠实的“伴侣动物”,能够给人们带来精神慰藉,每一位有道德良知的人,都应该保护好我们的“伴侣动物”;何况,狗狗们还担负着看护、警卫、导盲、搜救、战斗等有助于人类的忠诚工作,显然不该和餐桌上的其他动物混为一谈。

正基于此,不少国家已将狗不再列入畜禽管理,美国通过修改《农业法案》,明文立法禁食猫狗肉。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民众营养得到保障,肉食已经能够通过猪、牛、羊、鸡等畜禽得到大大满足,不再需要额外杀戮。不仅不应额外杀戮狗狗,人类反而该对它们表示尊重和感恩。正如世界爱犬联盟所倡导的,尊重动物权益应由尊重狗权做起,没有一个国家是例外。

这些年,屡有声音指出,吃狗肉是一种“舌尖上的罪过”,理当被抵制;无论国内国外,都有爱犬人士拦截围堵运狗车辆及狗肉贩子。某地民间自发形成的“狗肉节”也总是遭到爱犬人士及舆论声讨。据报道,“狗肉节”兴盛时“十步一狗肉店”,狗肉宰杀已从小摊小卖发展到成行成市,一条条活生生的狗被当街予以血淋淋宰杀,集中上演“屠狗大戏”和集中消费、集中狂欢,透出了人类兽性的一面,与犬类人性的一面形成了鲜明对比。将狗排除在“可食用”畜禽的范围之外,这类狗肉“狂欢节”恐怕就没有多少理由存在了吧。

从吃狗肉说开去,一些民风民俗、饮食习惯,存在并不意味着正当,新时代传承民风民俗、饮食习惯,应该是择善而“传”,有违时代道德风貌和伦理观念的民风民俗、饮食习惯,要尽早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希望禁食狗肉在我国早点成为一种饮食禁忌。*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本文由搜财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搜财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QQ 841991949,并注明出处:https://www.ncrw.com.cn/news/jiankang/39824.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8069218786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