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他人财物竟然还用受害人的证件
盗窃他人财物
竟然还用受害人的证件乘坐高铁!
以为能瞒过警察蜀黍的火眼金睛?
这不 栽了吧!
昨天(6月1日)下午三点左右
黄山北站派出所民警
在进站口执勤时
发现一名男子所持的身份证
与本人不太相符
遂上前询问
黄山北站派出所民警方源:“我走上前看了他的证件,歙县人,但却是北方口音,外貌特征,尤其是眼睛部位和证件上的不一样。”
面对询问,男子眼神闪烁,言语吞吐。反复强调身份证件是自己“哥哥”的,并说“哥哥”已提前进站。民警要求其通知“哥哥”到进站口核实,男子沉默不语。
一系列的反常表现,引起了民警警觉,依法将其带至派出所盘查。
在派出所,民警在其携带的随身物品中,发现好几条高档香烟以及银行卡、社保卡等证件。 对于这些物品,该男子无法说明具体来源。
面对民警的反复质问
该男子交代了
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经查:该男子姓张,淮南人,6月1日上午10时许,他在歙县一瓷砖店内趁店内无人之际盗窃现金2100余元及香烟、茶杯等物品,后准备离开黄山时,发现未携带身份证件,便铤而走险使用被盗人社保卡购票乘车,不曾想还未进站就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此时离他作案仅过去5个多小时。
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歙县警方处理。
记者: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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